2008年4月8日省经委召开 “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青海银监局就近两年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进行了会议交流,同时,对如何更好地改进我省小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小企业融资困难,对银行业机构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平抑小企业贷款风险,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较快发展,提请省政府出台《青海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
二、提请省政府建立促进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加强正向引导,定期对小企业金融服务表现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青海银监局系统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评比表彰。
三、建议成立青海省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组织机构,形成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合力。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省经委、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建设厅、农林厅、国税局、地税局、青海银监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成员的“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全省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草拟相关政策、规范,研究制定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析解决融资难题。并建议在全省各地市展开对应成立,形成统一行动、上下联动、合力推动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氛围。
四、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成立青海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信用建设工作;整合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平台,实现信用数据资源共享;公检法及其他职能部门结合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继续加大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案件执行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小企业,采取公布“黑名单”、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手段给予应有的惩戒。